|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42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卡车秀明年表演后年赛

[複製鏈接]

1413

主題

12

好友

5718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1-9-5 19:04
  • 簽到天數: 281 天

    [LV.8]以壇為家I

    推廣值
    0
    貢獻值
    8258
    金錢
    7174
    威望
    5718
    主題
    1413

    女生勳章 高中生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中學生 附件達人 文章勇士 大學生 文章達人 教授

    樓主
    發表於 2016-12-22 09:28:18
    时值中汽摩联2016年度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中国怪兽卡车表演赛新闻发布会在柳州隆重举行。国家体育总局汽摩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汽摩联副主席万和平、中汽摩联副秘书长北京中汽摩运动发展公司总经理何建东、中汽摩联新闻委员会主任北京中汽摩运动发展公司副总经理陆鸣尧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主流赛车媒体近百人与会。

    来自美国大脚怪公司(American Entertainment International Company )CEO马克(MARC BERMAN)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该项赛事在美国的盛况:“在美国,大脚怪是一项吸引了众多媒体和车迷关注的重要赛事,过去25年一直在美国本土进行,近年来才开始进行全球化运营。我非常高兴能够把它带到中国来,之前我来过中国100多次,未来不但会把大脚怪的赛事在中国落地扎根,而且还会带更多的体育娱乐项目来中国。”

    蒙斯卡(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大脚怪在中国的运营业务,首席执行官(CEO)彭捷女士在接受记者提问时介绍了该项赛事在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们把大脚怪的表演秀带到中国来,它首先是一个秀,同时也是一个有着丰富想像空间的体育产业;其次它既是一项赛事,又是一个体育推广和营销的平台;再次,我们将会用一系列的产业链与各地的合作伙伴一起分享收益。”

    可以想见,这个风靡拉斯维加斯改装展的大脚怪卡车秀的到来,必将在中国汽车运动的多元化因素上添写浓墨重彩的一笔。据悉,2017年将以表演为主,在重庆、成都、武汉、杭州、上海、长沙、广州、深圳等8个沿海或沿江城市举办,从6月初开始,进行30-50场的巡回表演。经过2018年的过渡、车手培训及人才储备,到2019年正式进行国际化的赛事,至少进行中美对抗赛。

    “在美国,大脚怪的比赛已经非常普及了,车手们一般都是自己进行非常专业而细致的改装,比赛项目既有速度赛,也有技巧赛,室内外赛事都有,品种多样,花式百出,为广大干部群众所喜闻乐见。”马克补充介绍说。而对于中国车迷来说,要想看到货真价实的现场表演,无须跑去上海F1赛车场那么专业而偏远的地方,蒙斯卡计划基本上是在一个城市之中的汽车主题公园来展开。而重庆万盛青年汇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将是第一个吃螃蟹者,董事长刘岩不但要承办第一场赛事,而且还要承办第一所培训学校、成立第一支大脚怪俱乐部。“我们的赛场就在一个5A级风景区旁边,那里有青年汇巅峰乐园等配套项目,不仅将建设一个专业的大脚怪赛场,也是一个文化乐园,给大脚怪爱好者提供一个实现梦想的地方。”

    刘岩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还宣布,在大脚怪进入中国的第一站表演赛中,他还将以车手的身份亲自上阵,为这项新兴的赛车事业亲自担任广告宣传员,我是刘岩,我为自己代言。对于蓬勃兴旺的中国汽车运动来说,大脚怪的引进无疑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全新热点,而广大新老车王及其徒子徒孙们刚刚听到消息,就已经按捺不住地跃跃欲试了。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1 12:28 , Processed in 0.014177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