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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覆雨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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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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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覆雨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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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引言 字数:427
狂风暴雨的夜晚,一个小伙子在车子来往的大街上奔跑着,完全不顾打在他脸上的狂暴的雨滴和穿梭来往的汽车。
忽然只听一声“吱”的汽车嘶鸣声,一辆桑塔纳小轿车不受控制的向这个正在暴雨中奔跑的青年撞来。
最后看到的则是青年被迅速撞飞的身影和坐在桑塔纳小轿车里面惊慌失措的大张着一张嘴,目瞪口呆的样子的小轿车的司机。
而被撞的那个青年的身躯飞在空中,从他的嘴中一股血箭喷射而出,而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一道强烈的闪电从天边出现,而且准确无误地劈在正在空中抛飞的青年的身躯之上,当闪电劈在其身躯之上的时候,人们没有看见正好有一道若有若无的模糊的小身影正从这个青年的头上的百会穴里冒出来,随着闪电飞向远方,直至看不见为止。
很显然,那个从被撞的青年的头脑上飞出来的模糊的身影就是这个青年的灵魂,他的灵魂究竟要飞向何方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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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一章 穿梭时空来到古代 字数:1755
穿过重重的时空黑幕,来到异时空的空间,在这里你有什么愿望吗?
我想要的则是过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可惜的是上天不给我这样的机会,让我依旧在腥风血雨的江湖里奔波劳碌!
江湖在哪里?
江湖在心里,心有多大,江湖就有多大。
江湖的事情充满着不停的变数,让你不断的在里面磨练你的意志,到处面临的是刀光剑影,到处充满杀戮。
被撞的那个年轻人的灵魂就这样穿过时空的黑幕,来到一个奇异的时空。
说这个时空奇异,是因为这个时空的一切都和黄易大师的书——《覆雨翻云》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在这样的时空里,这个年轻人又会有怎样的奇遇呢?
年轻人的魂魄飘飘荡荡的在天空之中就像一根没有任何依靠的浮萍到处游荡,忽然他感觉到天空当中产生了一股强大的拉扯之力,似乎要把他的灵魂拉到什么地方去似的,但是他也不知道这股奇怪的拉扯力到底要把他带向何方?
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这道力对他的束缚,没有办法,他只好被这股奇怪的力道拉向一家豪华的富贵人家的庄园的里的一间非常幽雅的房间里。
当其灵魂到达这间房子的房顶上的时候,他就被这股奇特的拉扯之力拉进房间,朝一张床上的一个看起来病泱泱的,一看就是离死不远的大概只有二十来岁的俊秀青年的身上飘射进去。
然后就是忽然的一闪而过,年轻人的灵魂已经进入那个躺在床上等死的人身体里。
他只觉得一股酸痛无比的感觉传遍他的全身,然后他就慢慢睁开自己的眼睛,看看周围的环境。
进入他眼帘的是一些装饰非常豪华的家居,墙上挂着许多名家的字画,屋里却总是被一股浓浓的中药味所笼罩,无论如何都无法驱散开这中味道。
忽然之间,他的大脑里传来一连串的信息,从这些信息里,他知道这个被其占领的身躯的名字叫李怜花,是今年大明朝的皇帝朱元璋亲自册封的“小李探花”,而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正是大明朝的都城——应天府。
说起来也真怪,今年的科考一共出现两个探花,其中的一个探花是一个年纪已经年过花甲的老头,人们都尊称他为“老朱”探花,而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种像古龙小说笔下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那个“探花”世家中的“小李探花”李寻欢那样的情况,这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也不知道那个大明朝的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居然会封两个“探花”,这可是千百年来头一朝,呵呵……
李怜花看看周围完全陌生的环境,眼睛里是一片茫然无措的感觉:
“我怎么来到了这里,我记得我因为被自己深爱的女友抛弃,然后一个人在暴雨中奔跑,最后被一辆小轿车所撞,接着我就感觉全身都处于轻飘飘的感觉当中,接着就穿梭了一个好象是宇宙黑洞的东西,最后就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里,这里到底是哪里呢?难道这里就是刚才我的大脑里传来的那些信息里面提及的所谓的中国历史上的大明朝初年的都城——应天府不成?”
他在这里胡思乱想,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他听到一声开门的声音,一个丫鬟打扮的长得非常清秀的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端着一个好象是用来洗刷用的木盆进来,一看到他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这个小丫头忽然之间眼中露出了惊奇的眼神,而立刻把她手上的木盆丢在地上,嘴中传出惊喜的语调大喊道:
“少爷醒来了,少爷醒来了,老爷,夫人,少爷他醒来了,你们快来看啊!!”
李怜花却被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小丫头的奇怪动作搞傻了,这是什么跟什么啊?连这样小小的动作都能引起这样的惊喜吗?
他却不知道的是,他现在这个身躯原来的主人早已在床上躺了十多天一直都是处于昏迷当中的,根本就没有苏醒的可能,现在见到他醒来,那个小丫鬟当然会发出惊喜的神情了!!
不一会儿的工夫,他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听声音,人数好象还不在少数,这些会是什么人呢?他的心里一直疑惑着,或许一会儿就能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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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二章 突然而来的父母! 字数:2009
不一会儿,果然有几个人打开了房间的大门,走在最前面的是两个大约年龄接近五十来岁的一对老年夫妇,他们脸上已经刻满了岁月的痕迹,身上的穿着都是名贵的林络绸缎,展现在他们的脸上的也是惊喜的容颜。
这种容颜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奇怪,试想一下,本来已经在床上昏迷十多天的儿子突然之间醒转过来,能不让他们高兴吗?
除非是你不是他们的儿子,可怜天下父母心,从这两个老人的身上也可以体现出来了。
跟在这对老夫妇后面的则是那个刚刚出去的长得很清秀的小姑娘,也就是专门负责照顾“小李探花”李怜花的那个丫鬟,再后面的则是李家的家丁和丫鬟仆妇们,他们都是来看望他们的少爷的,现在少爷已经醒过来了,这些李家的下人们都很为他高兴和开心!!
因为平时他们的少爷“小李探花”李怜花待人和善,尤其是对他们这些下人,他根本不会把他们当成一个低等的下人看待,相反的,他还把他们这些下人当成他的长辈和朋友,这样的好人没有想到老天爷会有如此的不公平,居然让他生了绝症,一直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而就是因为这样,这些笑府的下人们每天都为他们的少爷李怜花向观音菩萨上香祈祷他能很快好起来,变成以前的那个活蹦乱跳而又心地善良的帅气的年轻人。
俗话说的好,“好人有好报”,这不,他们的少爷李怜花终于醒过来了,真是老天保佑啊!!
李府的下人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是这样的想法,希望他们的少爷能够赶快好起来。
走在这些人前面的那对老夫妇看见自己的宝贝儿子李怜花真的在昏迷很多天醒过来以后,他们心中的惊喜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这份惊喜之情!!
李怜花的父母看见自己的儿子果然真的已经从昏迷中醒过来,老脸上都充满了愉快的笑容,他们两个赶紧跑到李怜花的床前,把还处于非常虚弱状态下的李怜花紧紧地抱在怀里,眼中流下了高兴的泪水,而我们的主人公则被他面前的两个老人的突然举动给搞懵了,完全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见到自己会产生这样的冲动!
不过李怜花暂时还不想打扰这两个老人现在的激动的心情,因为他感觉到他的心中对这两个老人的依恋,等到抱住他的两个老人放开他以后,他才问道:
“请问两位老人家,你们到底是谁啊?我这是在哪里?”
两个老人听到自己的宝贝儿子居然会不认识自己两人,他们可是他的亲生父母啊!怎么会这样呢?
难道自己的宝贝儿子得了失忆症不成?为了证明一下,他们慢慢的向自己的儿子问道:
“孩子,难道你真的认不出我们两个人到底是谁了吗?我们是你的父亲和母亲啊!你再想一想,看看能不能想起什么来???”
李怜花听到他面前这两个自己感觉非常亲切的老人,果然认真的思考起来,不一会儿,他的大脑之中又传来一系列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与他面前这两个老人有关的信息,从这些信息当中,李怜花终于证实面前的老人的确是他的父母,不,应该是他这副身躯前身的亲身父母,但是现在这副身躯的原主人的灵魂已经不知道去了何方,现在这副身躯的主人成了他的了,他就必须承担起他前身的责任,认他面前的这两个老人为自己的父母。
想到这点,他不在犹豫,原本就非常苍白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轻声说道:
“父亲,母亲,你们两个是我最亲的亲人,我怎么会不认识你们呢?只是我刚刚才苏醒过来,大脑里面还非常的糊涂,因此没有认出你们两位老人来,还望你们能够见谅则个!”
“这有什么见谅不见谅的,你是我们的儿子,难道我们还会为这点小事来为难我们的儿子吗?呵呵……好了,你刚醒来,现在身子还很虚弱,再躺一会儿吧!到时我还你的丫鬟给你端来一窝极品血燕窝给你吃,也好让你补补身体。”
“好的,我也感觉的确很累了!”
说完,李怜花就又在床上躺下,而那些进来的家丁仆妇和李怜花的父母则是慢慢地走出他的房间,好让他能够好好的休息。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的觉,等李怜花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他懒懒地伸了一个懒腰,嘴里发出“啊”的一声呵欠声,现在的他才感觉到自己现在的身体终于有一点力气了,但是还是非常虚弱,像这样的大病初愈的身体是需要进补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本来这副身躯的原主人患的就是绝症,但是当这副身躯的主人换成我们的主人公以后,这个绝症居然有了要开始好起来的现象,虽然现在还没有完全的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好转的,这样的现象我们只能说是大自然的神奇力量让他好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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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三章 重新修炼功夫 字数:2994
李怜花慢慢用手撑起来,靠在床边的木柱上,这个时候他的肚子终于显露出饥饿的感觉了,那种饥饿的感觉正在吞噬着他的神经,就在他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负责照顾他的那个清秀的小丫鬟终于在这个时候打开了门,手里端着一个精致的用玉做的盘子,盘子里则是白天他的父母准备等他醒过来以后拿给他吃的极品血燕。
这种极品血燕并不是普通人家能够吃得起的,像这样小小的一点点极品血燕的价格,够一般普通的五口之家十年的生活温饱所需。
而我们的主人公李怜花可以说是命非常的好,居然让他投身于古代的豪富之家,如果不是豪富之家的话,他根本不能够吃到这样的极品血燕。
我们的主人公以前,当时就把我们的主人公吓懵了,他没有想到像这样只有在武侠小说里面出现的情况居然会出现在他的面前,而且像这些武侠小说中的武学在真实的世界居然会存在着,这是不是老天爷给他开的玩笑呢??但是这又的的确确不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因为这个“小李飞刀”绝学已经在他手里,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而就在他欢欢喜喜地把《小李飞刀刀谱》上记载的的绝技——“小李飞刀”和一些附带的顶尖的拳脚功夫的详细内容看完并完全记住以后,他又把秘籍放回原处,以待后来的人也能够和他一样能够得学这些绝学,最后当他回到自己的家里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就是他的女朋友和他提出分手的时候,然后才有他在暴风雨的晚上一个人在街上瞎跑,最后被桑塔纳小轿车撞死,灵魂穿梭时空来到古代。
因此,他一直都没有时间来修炼那些绝学,现在的他终于有时间修炼了,但是在修炼之前,他还要解决掉早已对他发出抗议的饥饿的肚子的饥饿问题才行。
正好现在负责服侍他的丫鬟为他端来极品血燕准备给他服用,让他的脸上不仅露出温柔的笑容。
这个清秀的小丫鬟看见自己的少爷眼睛一直盯着自己手上端着的极品血燕,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看着这么可笑的动作,她不仅用手捂嘴轻轻一笑,说道:
“少爷,你是不是很饿了,居然瞪着我手上的极品血燕瞪得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呵呵……”
李怜花被他的这个小丫鬟说得有点不好意思,苍白的脸上微微现出一点红晕,整个人现在看起来精神了许多。
那个小丫鬟看到自己的少爷如此腼腆,也就不在逗他,乖乖地把燕窝端到他的面前,服侍他慢慢地靠在床档头,把盘子放到边上的檀木桌上,断起燕窝,用汤勺一勺一勺地慢慢地喂给李怜花吃。
当然对于我们这个未来社会,从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主人公来说,这样的待遇就像处身于天宫之中,和自己以前是那么大的反差,反而让他非常的不适应。
于是,他的脸上略显尴尬的表情,对他面前的这个长得非常清秀的小丫鬟说道:
“不用你了,我自己来吧!”
小丫鬟听到自己的少爷不要自己再服侍他,顿时慌了手脚,眼睛一红,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
李怜花看到她的伤心样,心中忍不住一疼,他就是见不得女生的哭泣,以前面对他的女朋友如此,现在面对这个清秀的小丫鬟更是如此,可以说这是他的一个软肋,他的女朋友就曾经多次利用他的这个弱点来要求他去做许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
现在他即使穿越了时空来到古代,这个毛病依旧没有办法更改,因此他在小丫鬟脸上露出伤心欲泣的时候,立马就慌了手脚。
颤颤巍巍地伸出他无力的右手,慢慢擦去小丫鬟脸上的泪水,轻声问道:
“怎么了,小灵儿,是谁惹你生气了,居然都掉眼泪了!”
原来这个小丫鬟叫小灵儿,而这些也是李怜花在他这副身躯的大脑里得到的消息。
小灵儿看着自己少爷温柔的动作,脸上不仅害羞的一红,但是对于少爷的问话,她还是说出了心中所想:
“少爷,你不要灵儿再服侍你了吗?你要赶灵儿走了吗?”
“啊,原来就为了这点小事啊!谁说我要赶灵儿走的?”
李怜花听到小灵儿的话,忍不住惊奇道。
“那为什么你不要灵儿喂你吃燕窝呢?这可是灵儿一直以来的工作啊!!”
李怜花不仅被她的话问得哑口无言,他不可能告诉面前的这个小丫鬟他是一个未来的人,不太习惯这种被人服侍的习惯吧!
但现在如果不让这个小丫头服侍自己的话,他怕这个丫头又要哭了,到时自己又拿她没辙,因此只有任由面前的小丫头喂他吃燕窝了。
等到吃完极品血燕,李怜花觉得自己饥饿的肚子终于得到缓解,现在的身体也比早上刚刚进入这个身体时还要有力,他试了试胳膊肘,恩,还行!再伸伸腿,恩,不错!
看来这副新身体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刚开头被绝症折磨得不成人样,现在感觉却非常舒适。
而就在李怜花自己感受自己新身体的时候,那个喂完他吃过燕窝的小丫鬟——小灵儿已经悄悄地开门出去了,现在整个屋子里只剩李怜花一个人。
李怜花看没有人,他就想试验一下他得到的那本记载了“小李飞刀”绝学的秘本上的功夫是否有用。
想到就做,只见他盘起双腿,闭目养神,眼观心,心观身,身体处于一种平静祥和的状态之中。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穿越时空时,他的灵魂曾经被大自然中的雷电劈过,又在穿梭时空时,被异空间的能量改造过,因此其灵魂的能量非常的强大,比起《覆雨翻云》中的天下第一高手——“魔师”庞斑以及“黑榜”首席高手——“覆雨剑”浪翻云的灵魂之力都还要强大很多倍。
只不过现在的他只能利用这股强大的力量的十之一二而已,不过等他将来随着自身功力的加深,这股强大的力量被其利用到的将会更多,只要他能够全部利用以后,他将会达到百多年前的大侠传鹰那种肉身成佛,破碎虚空的最高境界,到时候他就可以成为一个不死不灭,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的至高存在。
虽然现在他只能利用这股力量的十之一二,却已经达到许多江湖人士都无法达到的先天之境,不过也只是先天之境的初级阶段,离破碎虚空的境界还早的很!但是只要能够达到先天之境,那么最终破碎虚空而去也不是不可能的,可以说先天之境为他打开天道的大门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先天境界”是黄派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人物的武功的一个分水岭,如果你能够到达“先天境界”的话,那么你的武学将会有更大的提升机会,如果不能达到“先天境界”的话,那么你只能永远在一般的江湖高手这个阶段徘徊。
而“先天境界”不仅需要机遇,更要看练武人的资质,看他能否领悟“先天境界”,这是其他人都无法帮助你的,要想领悟“先天境界”只能靠你自己,因此,江湖上的大部分人一辈子都只能在“后天境界”里面徘徊,一直都不能够领悟“先天境界”。但是我们的主人公却是经过宇宙中最强大的宇宙能量改造,再加上他也有很高的资质,促使他能够很快的达到“先天境界”,也可以说他是吃了狗屎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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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四章 “小李飞刀”的精神 字数:2551
“小李飞刀”的精神,它是伟大的精神象征,是崇高的精神,它的精神并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用来救人的。“小李飞刀”这种崇高而伟大的精神将永存世间。
“小李飞刀”的精髓在古龙笔下的“小李探花”李寻欢以及李寻欢的弟子——叶开的手中已经达到颠峰造级的境界,后人能否达到他们那种境界呢?我们拭目以待!!
李怜花盘起双腿在床上运功,他现在修炼的就是“小李飞刀”的心法,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学过其它武功,只有记在他大脑里面的得自昆仑山神秘洞府的“小李飞刀”这一种绝学和其上面附带的一些拳脚功夫,以前根本没有一点时间去修炼,你想,他刚刚得到这门绝技,就发现自己的女朋友背叛他,并向他提出分手,而他因为受不住这样的打击,而在狂风暴雨的夜晚在大街上奔跑,并被桑塔纳小轿车撞翻,并最终穿梭时空来到这个《覆雨翻云》的世界,一切的一切都是突然之间发生,完全没有时间去修炼什么绝学,所以直到现在他才算是真正的第一次修炼这“小李飞刀”的绝技。
而李怜花现在的灵魂已经被改造得非常强大,相应的,他的精神力也是非常强大的。
因为这个灵魂之力对他的精神改造比起对他的的这个身躯里面的内功改造还要更加彻底。
高手之间的对决不仅是武功招式的对决,还有精神上的对决也很重要。
兵法曰:“不战而屈人之兵”。
用在武林高手的对决上就是精神上的对决,而这些精神上的对决往往要比武功招式上的对决要来得危险得多,轻则丧失功力,重则就会一辈子变成白痴。
虽然没有像用武功招式那样能立刻致人死亡,但是对于江湖上的人来说,失去多年修炼得来的武功和一辈子变成白痴比死亡更要使人难受的多。不过对于精神上的对决,如果达到像“魔师”庞斑又或者“黑榜”首席高手——“覆雨剑”浪翻云那种级别的高手也能杀人与无形当中。
李怜花身怀的“小李飞刀”的心法并不太注重个人的内功修为,而是更加注重个人的精神修为。
“小李飞刀”的精神是用来救人的,而不是用来杀人的,这种崇高的精神注定了它的无敌,要不是“小李飞刀”有这样崇高的思想,那么当年“小李探花”李寻欢和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那惊天动地的一战,输的可能就是李寻欢,而不是上官金虹了。正是因为“小李飞刀”的这种精神,才最终让“小李探花”李寻欢战胜他的强敌——上官金虹。也使得“小李探花”李寻欢与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这一战成为一个永恒的经典传说。
金庸老先生在他的武侠小说世界里提倡的是“仁者无敌”,这四个字无论放到哪里都是非常实用的。而“仁者”,就是胸怀仁慈的菩萨心肠,救人于苦难之间,这种仁者的心胸是无比宽大的,他们的精神是无敌的,因此,如果这些“仁者”,他们是武林中人的话,他们的精神修为是非常高的,也是一般人所无法比拟的。
只有你的精神修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在对敌时,压住对方的气势,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才能不违背你的武功不是用来杀人,而是用来救人的伟大精神。
“小李飞刀”的心法就是这样的,如果你没有这样的崇高思想修为,那么你永远也无法达到“小李飞刀”的最高境界——“以心使意,以意驭形,心刀合一,无刀无我”的至高修为。
不过这样说也不是说“小李飞刀”就不能杀人了,连“小李探花”李寻欢都用“小李飞刀”杀过人,更何况其他人呢?
但是,“小李飞刀”杀人也是为救人,因为它所杀的那些都是大奸大恶,该死之人,杀了他们,就能够救下很多无辜之人,这又何乐而不为呢?就算不用“小李飞刀”杀人,他还有其它功夫可以杀人,比如那些拳脚功夫,又或者可以在《覆雨翻云》的世界中学习其它的杀人功夫也是一样,可以说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既然“小李飞刀”的心法更注重精神上的修为,而刚好李怜花的庞大的灵魂之力对增长他的精神方面的修为更为有用,只要他今后认真的修炼“小李飞刀”,不仅对他更好的利用灵魂之力有帮助,还能提高他的武学和精神的修为,可以说是一箭三雕的好事情,可以说,李怜花已经得到庞大的宝藏而不自知。
现在他感觉自己的丹田有一股庞大的气流在全身的各大经脉里运行,他还以为是他这副身躯以前的主人练过什么高深的功夫,而完全不知道这股气流是他的灵魂之力转化而来。
运功一周天之后,李怜花心情舒畅无比,身上的病症也好了很多,让他不仅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可见修炼武功对他的绝症还是非常有用的,而且他的灵魂已经在其穿梭宇宙的时候,被宇宙中的各种能量强化过,虽然他的灵魂之力只能使用十之一二,但是只要他能够坚持修炼的话,能够利用到的灵魂之力将会更多。
而这些灵魂之力有主要对他的精神的强化起的作用更大,恰好“小李飞刀”的心法正好是锻炼一个人精神修为的独一无二的法宝,只要他坚持不懈地修炼“小李飞刀”绝技,他就能够更好的利用到自己强大的灵魂之力,到时候他的这个病症就有可能不药而愈!
要说李怜花的灵魂也不完全算是灵魂,如果按照科学的说法,应该称它为脑波意识体,因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鬼怪的传说。
一般人的脑波意识体都不够强大,等到人类死亡的时候,人类最后所仅存的脑波意识体就会在虚空中慢慢地消散,最后归于虚无。
而我们的主人公的脑波意识体本来就比其他人更要强大一些,再加上他在被桑塔纳小轿车撞倒的瞬间又被大自然中的雷电劈过,使得原来本就比别人强大的脑波意识体得到更好的强化。
本来就算得到强化的话,最多也是比其他人在虚空中多待一段时间而已,最终还是会像其他人的脑波意识体一样消散,并归于虚无,但是偏偏让他碰到万年难遇的时空旋涡,使他能够穿梭时空来到古代,并最终投身在古代人的身躯里,避免了他最终消亡在虚空之中的命运。要不然的话,现在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也许早就成为宇宙中无数个能量分子中的一份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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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五章 外出 字数:1875
“小李探花”李怜花自从来到古代之后,他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大概有半年之久。
半年来他刻苦修炼“小李飞刀”这一项绝技和那些拳脚功夫,使得他的境界有了很大的提高。
灵魂之力也能够使用十分之三了。
十分之三代表什么,代表李怜花终于突破“先天境界”的初级阶段到达“先天境界”的中级阶段。
虽然说只要达到“先天境界”的高手,今后的武学肯定是能够突飞猛进的,但是要想更进一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如果真的那么容易的话,全天下的先天高手就会泛滥成灾,打破天地间的平衡了。
江湖中凡是达到“先天境界”的高手,要想更进一步的话,机缘就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了。
这主要看你的机缘,有些人一晚上的时间就能够被周围的环境影响,从而达到佛家所提倡的顿悟,不知不觉间自己的修为就突破这一层,到达下一层的境界,而有些人却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有所顿悟。
天道的追求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像百多年前的传鹰,虽然他学会四大奇书中的《战神图录》,但是最后还不是要和蒙古第一高手——“魔宗”蒙赤行对诀,才能最终领悟“破碎虚空”的奥妙。
还有《覆雨翻云》中最后“魔师”庞斑和“覆雨剑”浪翻云也是在彼此之间相互对抗之间才最终领悟天道的奥秘。
这些种种都预示我们,要想追求天道,个人的机缘和际遇都是不同的,每进一步,都是要花费更多的辛苦。
而“先天境界”则是武人追求最终的天道奥秘所必须经历的第一步,也是最坚实的一步,以后随着自己的领悟的提升,那么离最后的“破碎虚空”也就不会再那么遥远。
但是每一步的提升都是充满荆棘和困难,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李怜花躺在床上半年,都躺得快腻味了,本来他在两个月前就能随意下床活动了,但是他的父母怕他身体没有全好,硬是不让他下床,没有办法,他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
白天的时候,他就休息,等到晚上夜深人静时,他就爬起床,在床上盘起双腿修炼功夫,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他终于等到可以下床外出的机会,而这个机会还是他的父母找来大夫检查过他的身体确实没有什么大碍以后才能下床的。
半年过去了,现在他终于能够起床到外面去欣赏一下应天的景色,他想比较一下古代的应天和他前世所在江苏省的省会城市——南京市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于是他选择了一个天气比较明媚的早晨,老早就起了一个大早,先在他的专用丫鬟——小灵儿的服侍之下洗刷干净。
经过这么多天的习惯,李怜花已经不在像刚开始来到古代的时候那样排斥小灵儿对他的服侍了,现在的他反而对这种生活非常的享受。
即来之,则安之。反正已经回不到他以前生活的那个年代,而且在他以前的那个年代已经没有任何的亲人,女朋友又伤了他的心,回到那个年代只能让他感到不快乐,尤其这样,还不如在这个古代的时空重新开始,从头再来一次,又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李怜花就安安心心地在这个明朝初年的时空以另一个人的身份重新再来一次,而这一次他打算要比前世活得更加的精彩和快乐。
在小灵儿的服侍下,李怜花洗刷完毕以后,又吃了丰富多采的早餐,穿上白色的儒服,头上扎着白色的头巾,手上拿着一把折扇,装做古代的那些潇洒的俊秀儒生的样子踏出了李府的大门。
这次出门只有李怜花一个人外出,根本没有带任何人。刚刚开始的时候,他的父母根本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出去,一直要求他必须带上李府的保镖护卫一起出去,但是李怜花为了能够一个人外出清静一点,不得不在那些保镖护院以及父母的面前显露一点点他才刚刚练成没有多久的记载有“小李飞刀”绝技的《小李飞刀刀谱》上的一些拳脚功夫,这些拳脚功夫是《小李飞刀刀谱》上附带的一些绝学,虽然没有“小李飞刀”厉害,但是用来保命却绰绰有余,至少这些拳脚功夫也是属于非常顶尖的绝学的范畴之内。至于“小李飞刀”绝学是他保命的最为绝密的武技,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使出来的。
最后,当李怜花演示完他的拳脚功夫以后,他就在自己的父母以及那些保镖护院惊讶的目光之中走出李府的大门,向明朝的都城——应天府的大街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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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六章 虚空夜月 (上) 字数:2075
地拥金陵势,城回江水流。
应天府位于长江下游,东有钟山为屏障,西临长江天险,气势磅礴,有龙盘虎踞之胜,更握水陆交通要枢,乃自古兵家长争之地。
远在春秋战国时代,吴王夫差派人在此城冶炼青铜器,当时被称之为“冶城”。后来,吴国被越国灭掉以后,在秦淮河的河边另起了一座土城,称为“越城”。再后来,越国又被楚国所灭,楚威王又在清凉山上建了一座新的城池,取名“金陵邑”,金陵的名称便开始于此。
在三国时代,赤壁之战以后,东吴的孙权迁都金陵,改名为“建业”,第二年在石头山金陵邑原址城,取名为石头城。依山城,因江为池,形势险要,有“石城虎踞”之称。
此后的东晋、宋、齐、梁、陈等都均在此建都,最终使其成为南北争战中决定成败的重镇。
当年朱元璋一统天下,在定都的问题上,请来文武群臣共同商议,众臣纷纷陈述他们的意见,最终提出洛阳、关中、汴梁等地为都的意见。
其中“鬼王”虚若无和“军师”刘伯温两人则力主仍旧以元朝的首都——大都为都城。
他们认为自从蒙古人定都于大都城以后,因其元蒙帝国的武功之盛,版图之大,是历朝历代所无法比拟的,而大都也早成了天下向往的中心,水陆交通,皆以此为中心向四周扩展开来。
大都实是天下军事交通经济无与匹敌的要塞,比之金陵,它更适合成为国家的都城,而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鬼王”虚若无提出的自古以来,只要天下由统一变成分裂的局面后,最终统一天下的都是北方的政权,而不是南方的政权。
江南地处富饶之地,偏安南方容易腐化堕落,最终就会虚弱不堪,一击即溃;而相反的,北方地处苦寒之地,民风骠悍,所以偏安南方者莫不被北方所灭,而且屡试不爽。
但是朱元璋久战求安,最终并没有采纳“鬼王”虚若无和“军师”刘伯温刘基两人的意见,毅然而然的建都金陵,改名为应天府,以示上应天德,成立大明朝廷。
而北平则改名为顺天府,赐封给军功最大的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作为他的封地。
应天府的城区面积非常广阔,艳名冠天下的秦淮河由城南而入,绕过城西然后才向北流入长江。
秦淮河流入长江前的河段,两旁的青楼林立,大多都历史悠久。虽然历朝的国势都有兴衰,但这段河岸总是热闹非凡,以另一种醉生梦死的方式存在在这个世间。
尤其是夜晚的时候,高高的圆月挂在天边,洒下一层银灰色的光晕,让笼罩在这层银纱般月光里的秦淮河更添几分浪漫幽雅的气氛。
秦淮河是让那些富商巨贾、骚人墨客们寻欢作乐,醉生梦死的好去处,这里的名妓冠天下,她们能够让你在这里挥金如土,她们能让你醉卧花间,笑谈人生,她们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所不通的才女。
尤其是其中的那些艳冠群芳,卖艺不卖身的高级名妓更能引来许多狂蜂浪蝶的竞相追逐。
可惜现在还是大白天,李怜花出来的时间并不合适,现在的他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看见这些热闹的秦淮河的美丽夜景的。因为大白天那些秦淮河上的画舫以及河岸上的秦楼楚坊都是不营业的,要到晚上的时候,姑娘们才会起床来接待四面八方的那些恩客们。
不过白天的秦淮河却更显得更加真实许多,这里现在还没有那种充斥着醉生梦死的环境,白天的秦淮河是属于普通老百姓的。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点缀着秦淮河的热闹气氛,到处的叫卖声和欢笑声都衬托出应天府作为大明朝都城的隆重而热闹的气氛。
李怜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到处走动,观赏着古代的集市,半年来没有出门的那种郁闷的心情终于在今天被一扫而光,看着周围那些朴实的中国古代的老百姓脸上愉悦的笑容,他的脸上不仅也展开了一丝微笑。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可爱的,只要你能够让他们吃饱穿暖,他们就能够无怨无悔地让你压榨他们剩余的劳动力。
正当李怜花在大街上漫步的时候,他的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悦耳动听的女子的声音:
“咿,这不是‘小李探花’李怜花李大人吗,怎么今天能够上街了,难道你的病完全好了吗?”
李怜花听到有人叫他,他忍不住想要看一看这个人到底是谁,于是他就转过头来,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位穿着紧身男装白色细银边劲服,头结男儿髫的绝色美女。她一对眸子像两泓深不见底的清潭,内里藏着数不清的甜梦。
她的美是秘不可测的,是惊心动魄的,只有虚空里的夜月才可堪比拟。
虽然她身着男装,但是李怜花仍旧能够看出她是女扮男装,这样的美女李怜花怎么也想不出以前在哪里见过啊?她又怎么会认识自己呢?至于李怜花和这个神秘的美女之间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我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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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六章 虚空夜月 (下) 字数:2259
李怜花看着面前的这个女扮男装的绝色美女和他说话,他的心里感觉郁闷不已。
虽然有美女和自己搭讪,那个肯定是值得非常高兴的事情,但是问题是李怜花完全不认识面前的这个绝色美女到底是哪一个,他又不好冒昧的上去问人家,你说他能不郁闷吗?
他也想到面前的这个美女可能和他这副身躯以前的主人认识,因此他在自己的脑海里认认真真地思索了一遍,但是无论他怎么搜索大脑里面的资料,就是找不到哪怕是一丝一毫关于面前美女的资料。
实际上不是他搜索不到,而是他的大脑有时候也有失忆的时候,毕竟他的身体曾经在床上昏迷过一段时间,从而造成他一部分的失忆情况发生,而这份失忆里面就包括有关于这个美丽女子的资料,所以导致李怜花无法搜索到其具体的资料,这也不能怪他。
不过他还是要彻底问清楚的,因为像这样在他以前那个时代都能够和那些影视明星美女相媲美的女子,不,甚至比那些明星美女还要美丽不知多少倍的女子居然能够亲自向他打招呼,放在以前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去想象的,现在来到古代居然发生了,李怜花又怎么能够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呢?
于是我们的主人公——“小李探花”李怜花才不管是否唐突佳人,他走上前,努力在美女面前展示他的绅士风度,双拳一抱,对面前的美女说道:
“不知小姐是谁,找小生有何指教啊?”
美女一听李怜花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李怜花居然在自己面前耍起大牌来了,居然会问自己是谁,难道他不认识自己吗?
实际上她在这点上确实冤枉了我们的主人公李怜花,因为他真的不知道面前的这个美女到底是谁,不过他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除了他本人之外,任何其他外人都不知道而已。当然,我们的大美女肯定也不知道了,这不,只见美女气呼呼地伸出她那晶莹剔透,白玉般的细腻的小指头指着李怜花说道:
“好你个‘小李探花’李怜花,居然会装做不认识本姑娘了,你以为本姑娘稀罕你认识我吗?”
说完,她转身就走,根本就不给李怜花任何一点的解释的机会。
李怜花看到这个美女无缘无故地对他发脾气,把他弄得一头雾水,寻思着自己什么地方得罪她了,仔细想一想,好象没有得罪她啊!那她为什么会生那么大的气呢?
不弄清楚,李怜花始终在心底有一个疙瘩,只有把事情弄清楚了,他才能安心。
于是,他赶紧追上那个美女,并首先自己道歉道:
“小姐,如果小生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请你原谅则个,因为我的病才刚刚好,而且好象有点失忆,所以如果有什么对不起的地方,你多包含,好吗??”
美女一听李怜花说他失忆,想想也有可能,也就停下脚步看看他还有什么事要对自己说。
李怜花看美女终于停下脚步,看来她还是肯听自己的解释的,心头不仅乐开了花,只要这个美女肯听自己的解释,那么他就能够挽回自己在其心目中的形象,呵呵……
李怜花现在感觉自己的桃花运已经很近了必须把她抓住,虽然现在可能自己和面前的这个美女还没有任何的瓜葛,但他想以后他们之间的瓜葛还可能少吗?
一有这样的想法,顿时把李怜花吓了一跳,以前的自己是一个专心而痴情的人,怎么现在变得花心了呢?
难道是穿梭时空回到古代以后,连自己的心态都改变了吗?
不过这个问题现在还不是考虑的时候,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搞清楚面前的美女的底细,要不然今后怎么完成他的猎艳计划呢?
于是,他又对面前的美女说道:
“小姐,请你一定要相信我的话,我现在真的有点患有失忆症,如果你不嫌我唐突了你的话,你能重新把你的芳名告诉我吗?”
美女听了,仔细的看他是否有在撒谎,但是这个本来就是事实,李怜花当然不会惊慌,反而心头是坦荡荡的任她观察,脸上显出的是镇重的神色,以示自己的确没有骗人。
看了半天没有看出什么结果,美女也就相信他所说的话。然后对他说道: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本小姐就相信你的话,好了,我就告诉你我叫什么吧!不过这次你可要记住了,如果下次忘记的话,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亏我父亲和你父亲还是忘年之交,你居然会忘记我的名字,哼,你听好了,本姑娘叫虚夜月,不要再忘记了!”
听到这个女扮男装的绝色美女自报家门,李怜花惊讶得张大了嘴,半天都合不笼。
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啊!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美女居然会是李怜花前世最喜欢的武侠小说大师——黄易黄大师笔下的《覆雨翻云》中排名第三位的绝世美女,“鬼王”虚若无的宝贝女儿——虚夜月。
难道他真的来到黄易大师的书——《覆雨翻云》的世界吗?刚开始来到古代的时空的时候,他还不怎么相信,现在的他终于相信了,他的的确确是来到《覆雨翻云》的世界,到时候就能够见识到《覆雨翻云》中的那些绝世美女了,老天爷真是待他太好了,虽然自己被自己以前的女朋友甩了,但是现在又让他来到《覆雨翻云》的世界,不仅可以见到自己的偶像——“覆雨剑”浪翻云,而且还可能很有机会去追求里面的那些绝世美女,这样的生活真是神仙般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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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七章 燕王朱棣之子朱高炽 字数:2024
“喂,喂,你张这么大的嘴干嘛呢?”
虚夜月看到李怜花听到自己的名字以后,嘴巴就张得大大的,让她感觉非常奇怪。
李怜花看自己不雅观的形象落在面前的美女——虚夜月的眼里,老脸也不仅微微一红,赶紧闭上自己大张的嘴巴,不好意思地“呵呵”一笑,向虚夜月说道:
“对不起啊,我刚刚的那种样子实在是不雅观,还请见谅!”
“也没什么了,反正就是一个傻样罢了!哦,对了,你现在既然能够出来走动,那么说你的病好了吗?不是说你得的是绝症吗?呃!看我这张嘴,对不起,我不应该说你得绝症的!!”
虚夜月小心地陪着不是。
对于这种小事情,李怜花又怎么会放在心上,现在他的病情已经在逐渐地好转,并不怕别人说他得了什么绝症。
所以,他也不会真的去责怪虚夜月。现在他只想和虚夜月一起畅游应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把话题一转,对虚夜月说道:
“虚小姐,我能否有幸请你一起畅游应天呢?”
“当然可以,反正我也没有什么事,今天就和你一起游应天。”
说完,虚夜月首先朝前走去,而李怜花则跟在后面。
应天城不愧是明朝的都城,到处呈现一片繁华胜景,李怜花和虚夜月游了一上午都还没有走完整个应天,直到虚夜月喊累的时候,他们才停下脚步,找了一家非常高雅清静的酒楼,准备吃一顿午餐再说。
酒家的名字取得非常雅,叫“听月阁”,而这个“听月阁”三个金漆大字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笔劲龙飞凤舞,苍穹有力,整个给人一种气势磅礴又不失幽雅的感觉,跃然而上,这样的书法让人不仅对这个书法名家有了向往之情!
当李怜花询问酒家这三个字是出于何人之手时,店家却告诉我这三个字是出自当今朝廷的“威武王”虚若无虚王爷之手,一听是出自这个大明朝赫赫有名的“鬼王”虚若无的手,李怜花不仅对这个尚未谋面的“鬼王”不仅多了一份崇敬仰慕之情。
而他旁边的虚夜月更是以有这样的父亲而自豪,的确,她是有自豪的本钱。
打听完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李怜花与虚夜月就一起上了“听月阁”的二楼雅座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等待店小二为他们两人送菜上来。
但是就在他们坐好没有多久的时候,从楼下又上来几个人,这几个人当中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长得很气派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锦袍素带,头束金冠,一派的雍容华贵。
剑眉郎目,算得上是一个比较俊逸的人物,可惜他那眉宇间的骄横完全破坏了他那十全十美的气质。
而跟在这个年轻人后面的则是几个肌肉非常发达,身穿劲装的威武大汉,一看他们的打扮就知道他们是前面这个年轻人的保镖类型的人。
那个年轻人首先看到虚夜月,骄横的脸上不仅露出了虚伪的笑容,但是当他又看见和虚夜月坐在一起的李怜花时,虚伪的笑容立马变成一张因气愤过度而显得涨红的脸庞,眼睛里射出似欲择人而嗜的仇恨目光,好象别人欠了他几万两因子似的,一看就令人呕吐。
“这个讨厌的家伙是谁?我和他有仇吗?为什么他要用看仇人的那种眼神看我呢?”
李怜花在座位上暗自嘀咕,这个人的眼神把他看得头皮发麻,莫名其妙!!
这个骄横的年轻人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径直向虚夜月他们这一桌走来,而虚夜月抬头看到这个年轻人时,清秀的眉头不仅一皱,似乎和不喜欢的样子。
看到虚夜月的一脸不高兴的表情,李怜花本来想要上前把正向他们走来的这个骄横的年轻人拦住的时候,却被虚夜月在桌子底下拉住了,似乎不想让李怜花上去拦住他,而李怜花看到虚夜月这样的奇怪神态,不仅用疑惑的眼神向虚夜月望去,而虚夜月则微微向他摇了摇头,意思是让他不要多管闲事,而我们的主人公也只好默默地坐在原地不动,看看这个令人讨厌的家伙要干啥。
当年轻人来到虚夜月身旁的时候,微笑着说道:
“虚小姐,我能否有幸坐在这个地方呢?”
虚夜月好象有点顾及对方的身份,不得不勉强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
“你是小燕王朱高炽,你的父亲燕王朱棣又是皇上身边的红人,你本是皇亲国戚,想坐什么地方,小女子哪敢做主啊!!”
虚夜月亲自报出这个年轻人的身份,是不想让李怜花吃亏,因为对方毕竟是皇族子弟,不是一般人能够惹得起的。
果然,李怜花听到虚夜月的话,心中不仅一惊,原来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的儿子小燕王朱高炽这个家伙,怪不得那么骄横呢!!!
作者:
gougui
時間:
2011-12-28 22:28
这个,冒失不咋的
作者:
HZHAI2010
時間:
2012-1-6 06:50
简介似乎不错
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http://108.17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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